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(記者 李璟)包工頭為“賴賬”,故意在欠款上將對方名字寫錯,企圖拒付工錢。近日法院經審理後認為ARMANI,欠條上的錯字不影響判斷,判決包工頭限期支付拖欠的1.1萬元工資。
  42歲的楊真(化名)從建始來漢務工,經人介紹到唐偉(化名)承接的工地做工。至去年春節前夕,唐偉尚欠楊真1.1萬元工錢,當年2月5日,他交給楊真一張有自己簽名的欠條,標明欠款1.1萬元。然而當楊真多次持欠條找唐偉要錢時,都被一再推脫。去年12月楊真將唐偉告上法抗癌食物第一名庭。
  法庭上,唐偉稱,他交給楊真的欠條上,載明的欠款對象為“楊尊”,而不是“楊真”。他沒有雇請過楊真做工,故不預防癌症食品需向楊真支付工資款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楊真經人介紹給唐偉做工,雙方已構成勞務關係。法院認為,雖然唐偉出具的欠條上載明是欠“楊尊”的工資款,但新竹二手餐飲設備從楊真持有欠條等客觀事實看來,有理由相信他就是欠條上的“楊尊”。而唐偉無證據證明其與楊真間不存在勞務關係,故最終判決唐偉向楊真支付工資款1.1萬元。  (原標題:欠條故意寫錯字 仍需承擔還款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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